幸福肥东 发表于 2022-3-15 20:00:31

肥东人注意!这些情况都可以维权!

本帖最后由 幸福肥东 于 2022-3-15 20:01 编辑

一年一度的“3·15”如期而至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最关心的自然是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方方面面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肥东县维权典型案例8起快来看看你有没有遇到相似的情况呢?

典型案例一//
案例简介:2021年9月2日,家住肥东县城某小区的袁女士接到某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抄水表时发现2021年6、7、8三个月用了1016吨水,要交6751.2元的水费。袁女士表示,我是普通住户,平日天天在家,所以不存在大量漏水等意外情况出现。但自来水公司坚持让袁女士自身找原因,甚至称如果继续不按时交费就要停水。在这期间,袁女士先后向肥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投诉,还向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求助,但事件没有任何进展。
处理结果:2021年10月25日上午,袁女士抱着不满一周的孩子来到了肥东县消保委秘书处投诉,肥东县消保委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投诉后,也为这笔巨额的自来水费所震惊。在做好安抚投诉人工作的基础上,肥东县消保委秘书处协调牌坊市场监管所,和该水厂几番协商,并征求消费者意见,最终水厂免去了3751.2的水费,消费者表示满意,这起看似复杂的投诉得以圆满调解。
典型案例二//
案例简介:2021年2月25日,周女士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在肥东县店埠镇吾悦广场三楼某童装店购买了一条童裤,因裤子存留一根针,致其孩子受伤,投诉人与商家协商处理,商家只愿意补偿500元,来电人不认可补偿结果,请求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市场监管所根据投诉人的投诉情况进行调查,该童装店工作人员认为投诉人投诉的情况属实。经和该店负责人及投诉人双方沟通协调,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当场付给投诉人1000元赔偿费,并对这位消费者表示歉意,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典型案例三//
案例简介:2021年教师节,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众兴所受理了北京市昌平区的教师王女士的投诉。几个月前投诉人在淘宝大学某商学院下单购买了一款“年卡”,开始时运行一切正常。但自2021年3月份开始,就联系不上教师,也没有直播课了。她就联系了店铺的销售,销售说老师们都不干了,于是投诉人就申请退费,但最终没有结果。
处理结果:众兴所市场监管所受理了这起投诉,经调查,该店铺所属的安徽某教育咨询公司为辖区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称其对此不知情,执法人员联系消费者提供进一步证据材料,且多次与被投诉企业沟通协调,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经过多次沟通,被投诉公司表示愿意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未兑现给消费者的服务比例进行赔偿。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赔偿课程费用的二分之一。2021年10月25日,王教师收到了退回钱款1100元。
典型案例四//
案例简介:2021年10月10日,八斗镇红星社区一位在外务工人员王先生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说他在外地打工,家里的两位老人在家盖房,从八斗镇的一家建材门市部购买的“90多孔砖”,砖钱已经付过了4760元的定金,还有2000元未付。但砖拉回来后发现烂的多,要求店家退货退款,店家不承认质量有问题,更不同意退货退款的要求。他本人打工地很远、又忙,家里老人岁数也大了,恳请帮助处理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八斗镇市场监管所受理了这起投诉。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与经营户的负责人郑某取得了联系,随后工作人员前往建材门市部,询问并查阅了有关“90多孔砖”的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检测报告,经营户均能如实提供。郑某称因为我县已无砖厂生产,所以该型砖是从淮南市进货,厂家也提供了同一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但也不敢绝对保证这几千块砖的质量。经八斗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协调,郑某当场将投诉人的砖钱4760元转给了投诉人,且打电话给投诉人表示歉意,并将红砖拉回来。投诉双方都对此次投诉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典型案例五//
案例简介:2021年6月11日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鲁女士的投诉:称其在肥东某宝马4S店内购买的宝马三系325Li新车,在提车时发现后保险杠漆面有瑕疵,希望换车或者退车未果,现要求投诉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撮镇市场监管所受理了这起投诉。该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分别联系了投诉人和被投诉方,调查了解投诉的相关情况,收集了投诉的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6月13日,撮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在该4S店进行沟通、协商,4S店某经理通过多方努力,为投诉人申请到18000元的维修基金的赔偿。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鲁女士表示接受该方案。至此,此次投诉调解圆满成功。
典型案例六//
案例简介: 2021年1月20日,消费者刘女士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其于2021年1月20日上午和自己小孩及怀孕的妹妹在肥东县店埠镇某快餐店吃早餐,在就餐过程中,刘女士在小孩吃的馄饨碗里发现了一粒小的鱼中骨。刘女士认为馄饨是猪肉馅的,不应该出现鱼骨,与店家沟通,工作人员表示馄饨里一般都是点缀虾米做配料,虾米属于海鲜类产品,可能会出现掺杂鱼骨的情况,刘女士对该解释表示不认可,认为小孩子和孕妇食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要求店家对其给予一定的赔偿。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店内的所有食材都是可追溯的,并向刘女士出示了二维码。经扫码,刘女士发现该店有阿根廷进口冷链食品,在疫情期间,其认为有进口冷链食品,可能存在疫情风险,且由于未与店家关于赔偿一事协商一致,刘女士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拨打了投诉电话。
处理结果: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人的投诉情况,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受理,且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该商家的相关信息,联系到该商家。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了这起投诉。经调查:投诉中提到的冷链食品及馄饨食材的原材料均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属合格食品。但是该店工作人员在添加虾米时未将鱼骨挑出也存在一定的操作不当。经过肥东县市场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沟通和调解,最终被投诉人与投诉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给予投诉人补偿150元。
典型案例七//
案例简介:2021年6月18日,陆先生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投诉:肥东县经开区的某学堂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营业执照上并未有允许开设文化课培训内容,却擅自开设小学、初中文化课培训、兴趣培训;二是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明确注有“名师”在其宣传单页上,还有“专业培训”等词;三是并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私自开设课堂进行教学;四是授课教师有多人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五是该机构没有消防安全许可证,安全隐患大。
处理结果: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牌坊市场监管所受理了这起投诉。工作人员认真研判了投诉材料,明确陆某的五条投诉线索中,前两条中培训机构涉嫌超范围经营和违反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涉嫌的违法行为应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主管。次日,遂至培训机构现场依法进行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文书、问话笔录等材料,并向机构负责人宣布,责令其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投诉人对该起投诉的结果予以肯定。
典型案例八//
案例简介:2021年6月中旬,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吴某投诉,称在购买金鹏珑璟台小区房屋过程中被置业顾问杜某收取“号头费”10000元,至今已多次投诉。类似情况已经有很多人收到了退款,但他至今没收到,且联系当初的置业顾问杜某,也没有任何回应,后来干脆被杜某微信拉黑。
处理结果: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理了这起投诉;经过认真调查,最终查明了事实。投诉人吴某付出10000元的行为无法得到证明,他是现金付出的,没有银行、微信等渠道的转账记录,也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而置业顾问杜某也予以否认收到“号头费”,并称吴某已如愿购得满意户型的房屋。工作人员无法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只能告诉其维权要收集必要的证据,材料齐全了才能维权成功。而吴某在投诉中所称的“别人已经收到退款的”,是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同类投诉处理的结果。在同类的9起投诉举报中,只有吴某这一起没有收到退款。房屋销售公司共退还了8户37万元的“号头费”。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房产销售公司收取“号头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遂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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