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论坛

搜索

[热点新闻] 取缔“生鲜灯” 还生鲜“本色”

[复制链接]
青阳香浓 发表于 2023-10-30 13: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阳香浓
2023-10-30 13:25:43 1567 123 看全部
来源:合肥日报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连日来,我市组织城区菜市场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今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此次行动分为自查整改、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我市将通过全面摸排,建立城区菜市场“生鲜灯”整治台账,逐一更换照明设施。以整改持续不到位的经营主体、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经营户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我们已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在城区菜市场张贴、发放,向菜市场管理方、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户主动更换不合规的照明设施,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华新红)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论坛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1567 | 回复:123

肥东论坛以服务百姓大众为宗旨!这里有最新资讯、时事热评、焦点话题、民情民生、便民服务等。这里更有一群热爱生活、热爱公益的人。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客服热线:0551-67704733 合肥玉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邮箱:455263196@qq.com ICP备案号: ( 皖ICP备15010431号-7 )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