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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闻] 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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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香浓 发表于 2021-7-3 1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阳香浓
2021-7-3 11:25:38 5115 101 看全部
来源:合肥日报 

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近日,市林园局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加大留白增绿力度

据了解,“十四五”前三年,我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等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后两年各项指标持续增长,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同时,将结合新一轮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年)》,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独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积极探索建设用地腾挪、农用地转用等方式留足绿化空间。中心城区全面构建“区域绿地、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的城市公园体系。

在具体实施层面,我市提出,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积极创造条件,见缝插绿、破硬增绿,千方百计增加城市绿地。公园绿地缺口较大的居住用地区域,可在规划设计条件阶段要求设置对外开放的集中公共绿地(参与地块指标平衡),即居住用地50亩以上80亩以下的,宜同步建设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集中公共绿地;80亩以上的,宜同步建设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集中公共绿地。老旧小区改造尽可能不毁绿占绿,在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可适当增绿补绿。城市重要节点、市民主要活动场所、城市主要道路交口等应因地制宜建设街头游园,塑造园林景观,打造层次丰富、色彩缤纷的公共空间。

建成区闲置土地限期绿化

为加强绿化建设,园林部门提出,结合建筑退让空间挖潜建设绿地,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限期绿化,依法收回的土地和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探索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闲置的非建设用地,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建设生态农业景观。

在鼓励推广利用建筑墙体、屋顶和桥体等空间建设立体绿化的同时,倡导结合地下停车设施建设、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等,拓展绿化用地空间,实现共融共生、功能复合。

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据悉,我市将制定《合肥市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

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地进行绿化管理,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持续推进“小老树”整治、开展“市民园长”活动、落实杨树飞絮治理措施……下一步,合肥还将加大精细管养力度,优化城市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办法,推进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专业化。其中,2021年基本消除城区杨树安全隐患和飞絮扰民影响。

严格绿化审批。园林部门提出,将完善土地“净地出让”有关规定,项目用地范围内有树木的,土地收储部门在收储存量土地时应当根据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加强树木保护,与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分开。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比例,不得审定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对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处罚。(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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